山东晶泰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石墨烯与LED光源模组研发设计应用公务服务平台项目(一期石墨烯研发设计应用公务服务平台)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3月9日,山东晶泰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山东晶泰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石墨烯与LED光源模组研发设计应用公务服务平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1.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规模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新泰开发区新区泰和路1号山东晶泰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院内,厂区中心北纬35°57′50.16″,东经117°33′24.67〃。
主要建设(改造)内容:建设2层综合研发楼1座,一楼布置石墨烯中心、实验室、检测中心、数据服务网络服务中心、技术交易服务中心;二楼目前空置。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0306m2。
2.建设过程及环评审批情况
2017年5月,公司委托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东晶泰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石墨烯与LED光源模组研发设计应用公务服务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5月9日,新泰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山东晶泰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石墨烯与LED光源模组研发设计应用公务服务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新环报告表[2017]37号)予以批复。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800万元,环保总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0.67%。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山东晶泰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石墨烯与LED光源模组研发设计应用公务服务平台项目除LED光源模组研发设计中心外,其他工程内容。
项目生产工艺采用成品石墨烯,取消石墨烯生成工艺;取消食堂。
对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的要求,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一期工程无废气产生。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新泰市果都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无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采用厂房隔音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山东宜维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对山东晶泰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采样与检测。验收监测期间,石墨烯与LED光源模组研发设计应用公务服务平台项目(一期石墨烯研发设计应用公务服务平台)正常运转、工况稳定,满足项目验收监测条件,检测结果可以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山东晶泰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排污口废水pH在7.42-7.56之间;悬浮物日均值为120mg/L;化学需氧量日均值为8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为16.0mg/L;氨氮日均值为6.11mg/L;总磷日均值为1.37mg/L,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pH:6.5-9.5;悬浮物:400;化学需氧量:500;五日生化需氧量:350;氨氮:45;总磷:8)。
2、废气
监测验收期间,厂界颗粒物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2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5.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主要建设石墨烯中心、实验室、检测中心、数据服务网络服务中心、技术交易服务中心。监测结果表明,厂界颗粒物监控浓度能达标排放,对周围影响较小。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新泰市果都污水处理厂处理。厂界噪声对周围影响较小;项目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六、验收结论
2.由山东宜维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中监测结果表明,所监测的各项污染指标均实现了达标排放;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经批准后,已建成工程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设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4.项目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5.项目为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
6.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7.该项目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项、遗漏;
8.该项目不存在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事项。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项目验收工程基本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后续要求整改完成后同意通过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2、委托有相应监测能力的单位开展定期监测。
山东晶泰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3月9日
山东晶泰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石墨烯与LED光源模组研发设计应用公务服务平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签字表
(2018年11月19日)
人员构成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 字 |
建设单位 | 山东晶泰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山东晶泰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环评编制单位 | 河北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检测单位 | 山东宜维检测有限公司 | |||
专业技术
专 家 |
|
|||